辽宁:国防生军检面试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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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辽宁日报 2006-5-30 9:20:34 |
本报讯 记者吴世勇报道 2006年,报考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在政治审查、面试和体检方面有不同要求,而且高考成绩进入省内前300名的考生,参加军检、面试,住宿费、交通费全免。
考生政治审查工作由各军分区(警备区)负责组织实施,政审的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一类本科院校的全部上线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二类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面试工作,由省军区具体组织实施,取得政审资格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面试现场设立面试终审组,由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担任,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面试终审组提出复议。面试淘汰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各院校面试考生总数的20%。对未参加面试的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军队院校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的考生取得体检资格,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责任制,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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